孩童嬉闹起争执 法检联动解心结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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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福海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刘欢)孩童嬉闹起争执,家长冲动酿纠纷。近日,福海县人民法院联合福海县人民检察院,妥善化解一起涉未成年人健康权纠纷案。

  2025年7月28日,陈某女儿与艾某在玩耍时起了争执,被艾某推倒。陈某闻讯赶来,在草坪处掌掴艾某,致其左耳外耳挫伤。事后,艾某的监护人奥某多次就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及精神损害抚慰金提出赔偿,均遭陈某拒绝。

  2025年12月,奥某将陈某诉至福海县法院。法院启动法检联合诉前调解机制。

  承办法官与检察官采用“背对背疏导+面对面调解”的方式调解。检察官先从法理切入,逐条释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未成年人侵权的监护责任,明确指出陈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公共场所掌掴未成年人,过错显而易见,“以暴制暴”从来都不是免责的理由,赔礼道歉、赔偿损失是法律规定的责任。

  法官从孩子的心理健康出发,结合同类案例,语重心长地劝导双方,孩童间的嬉闹本无恶意,家长的冲动却可能留下长久阴影,比起赔偿,更该做的是修复孩子的心理创伤,教会他们理性处事。

  法官逐一核算费用凭证,厘清责任边界,陈某认识到自身监护与处事的不足,奥某也自愿作出让步。最终,陈某当场支付赔偿款2000元,双方互相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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