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书记调解室”15天解“薪”愁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1-09
A+ | a本报博湖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费晓曦)两名务工人员历经35天劳作却被企业以“质量不达标”为由拖欠劳务费。近日,博湖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启动“书记(局长)调解室”机制,帮务工人员拿到被拖欠的1.5万元劳务费。
2025年9月至11月,亚某和托某在博湖县某公司务工35天,双方约定日薪220元。完工后,某公司以“质量不达标”为由拒绝支付1.5万元劳务费。
多次沟通无果后,亚某和托某于2025年12月7日来到博湖县综治中心求助。中心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回应:“这事我们一定管到底。”案件随后通过矛盾纠纷流转机制移交至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一开始,某公司对博湖县住建局的调解并不配合。面对僵局,综治中心启动“书记(局长)调解室”机制,由住建局主要领导牵头成立专项调解组。
12月22日,专项调解组携务工考勤、工作协议等证据与某公司负责人在综治中心调解室沟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你们必须履行工资支付义务。”在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事实证据面前,某公司负责人态度逐渐转变,最终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承诺当日支付全部拖欠工资。
从受理案件到圆满解决,仅用了15天的时间。亚某拿到工资后激动地说:“没想到是领导帮我们要回了工钱。”
博湖县综治中心自2025年4月实行“书记(局长)调解室”机制以来,共化解矛盾纠纷24起,其中涉务工人员工资纠纷7起,为务工人员追回欠薪96万元。
该机制的核心是由部门主要领导牵头调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形成“窗口受理+部门调解+中心兜底”的工作闭环。当普通调解程序难以推进时,“书记(局长)调解室”应声而动,通过主要领导权威协调、多部门联动,打破调解僵局。同时,综治中心还建立全程跟踪机制,确保调解协议履行到位。
“群众找我们,是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博湖县综治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该机制已覆盖劳动保障、邻里纠纷、土地争议等多个民生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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