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两级法院集中执行138起案件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27

A+  |  a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王焕)近日,乌鲁木齐市两级法院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执行138起拖欠农民工工资等涉民生案件。

  6月18日,在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的见证下,申请执行人何某等12人的14万余元工资顺利到账。

  2024年,何某等人与某设计有限公司劳动纠纷案经该院判决后,该公司一直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何某等人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多次联系该公司负责人,但对方拒绝还款。

  执行法官调查该公司财产情况,得知其有一笔14万余元债权即将到账,于是联系第三方,对方同意配合法院执行,将这笔款项转入法院账户。随后,法院向何某等人发放案款。

  在另一起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王某拒绝履行腾房义务。乌鲁木齐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上门告知其法律责任,并在涉案房屋门口张贴腾房公告。6月18日,该院执行局依法实施强制腾迁。

  在案件执行过程中,乌市两级法院将善意文明执行理念贯穿始终。

  “我院发现一家被执行企业正处于生产旺季,但流动资金紧张,无法支付案款。为减少执行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我们依法对企业设备采取‘活封’措施,督促企业履行部分执行案款,并协调双方达成分期履行协议。”乌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朱源介绍,此举既保护了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又为涉案企业争取了最大限度的生存空间。

  据悉,在此次行动中,乌市两级法院共拘传69名被执行人,对9名被执行人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46起案件执行完毕,22起案件达成和解,共执行到位案款318万元。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