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获“法治政府奖”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4-29
A+ | a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郭玉强 通讯员 王玲)4月26日,第七届“法治政府奖”终评会在中国政法大学举行,克拉玛依市“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荣获“法治政府奖”。
“个人法律费用保险制度”是以个人自愿购买与政府出资为特殊群体和低收入人群购买特定诉讼险种,若投保人发生诉讼或仲裁,由保险公司通过理赔方式支付诉讼过程中发生的诉讼费、司法鉴定费、律师代理费等,从而引导和鼓励当事人通过法律程序理性表达诉求、解决矛盾纠纷的制度。
自2015年8月运行至2024年底,克拉玛依市政府共对该保险制度投入资金1350万元,为全市低收入群众提供法律服务约64000余件次,人民群众满意度达99%。
据悉,“法治政府奖”是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于2010年发起设立的奖项,至今已举办七届,是衡量法治政府建设水平的“风向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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