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交警发布春运出行安全提示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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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14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沙依巴克区大队在乌鲁木齐南站开展“安全相伴 欢乐过年”主题活动,宣传交通安全知识,为群众送上平安结。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 摄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赵书城)1月13日,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结合近几年春运期间全区道路交通事故类型、高速公路车流量、恶劣天气等规律特点,综合分析春运道路交通风险隐患,发布2025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提示。

  2025年春运自1月14日至2月22日,共计40天,其中1月28日零时至2月4日24时,小客车可在高速公路免费通行。

  据预计,春运期间,全区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流量同步增长,自驾出行占比将创新高。同时,受公众出行习惯结构性变化、春节假期7座以下(含7座)小型客车免收通行费时长增加等因素影响,自驾出行将成为春运的主要出行方式之一,占比或将超85%,高速公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沿线服务区、收费站运行压力较大,全区路网将持续处于高位运行状态。

  在客流分布方面,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预计,春运期间,客流空间分布集中度较高,北疆片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阿勒泰地区,南疆片区喀什、库尔勒等城市旅客出行需求量较大,哈密市进出疆方向探亲客流与务工客流交织汇聚,交通量增大。春节前后长距离、集中跨省和疆内跨区域返乡车流将明显增加,通往旅游景区路段的交通流量较平日将出现明显增长。

  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预计全区路网将出现3个出行高峰,其中1月14日至1月27日,车流将以“跨省务工返乡流”“学生放假返乡流”和“货物运输流”为主,客货车、大小车交织,峰值流量约为241.4万辆;1月28日至2月10日,车流将以“探亲流”为主,其间,部分车流或将返程,出现春运第一波返程高峰,峰值流量约为256万辆;2月11日至2月22日,节后返岗、返校,货物运输逐步回升,省内及跨省返程车流叠加,路网仍居高位运行,并逐步恢复客货车、大小车混合交通模式,峰值流量约为241万辆。

  经对历年春运公路网运行监测数据分析,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初步预测,2025年春运期间,全区公路跨区域人员流动量约为1.02亿人次;全区国省干线公路交通通行总量约为8767万辆,日均交通流量约为219万辆,较2024年春运同比增长11.83%,峰值日流量将达到256万辆。其中高速公路通行总量约为2000万辆,日均交通流量约为50万辆,与2024年春运同期基本持平。

  公安交管部门提示:广大驾驶人要密切关注天气变化,提前规划出行路线,做好车况检查,保持安全距离,规范使用安全带,拒绝超速、超员、酒驾醉驾等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出行,平安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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