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29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11月28日,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关于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11月26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在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作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
报告指出,行政检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检察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肩负着监督审判机关公正司法和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双重责任,承载着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解决行政争议、促进社会治理的重要使命。
2019年以来,全区检察机关共办理行政检察监督案件1.5万余件,以检察积极作为助力新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开展强制隔离戒毒检察监督试点。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反向衔接,2023年7月以来,对被不起诉人应受行政处罚的,提出检察意见3335件4350人。
报告称,全区检察机关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加强土地执法查处等领域行政检察监督,与人民法院、自然资源部门建立保护土地资源长效机制,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多措并举从源头上减少同类案件的发生,践行人民至上,开展“检护民生”等专项行动,依法开展行政争议案件实质性化解,依法守护出行安全,维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持续做实检察为民。全区检察机关重基层基础建设,深入推进行政检察队伍专业化建设,推进大数据赋能法律监督,加强与自治区司法厅协作配合,健全行政检察和行政执法衔接机制,推动建立自治区府检联动机制,持续夯实行政检察工作根基。
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认为,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充分发挥行政检察职能作用,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全面深化行政检察监督,助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会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将汇总整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连同调研报告转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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