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网25万余人次围观强制腾迁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5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司宇)11月14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依法对一处房产进行强制腾迁,新疆法制报社视频号和抖音号全程直播此次腾迁。
执行伊始,该院执行局政委雷俊、承办法官热合木江·热希提向网友们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
2023年,头屯河区法院审理李某与乌鲁木齐某银行借贷纠纷案,依法判决李某偿还某银行200万余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李某名下资金不足以偿还债务,法院依法拍卖了李某名下的房屋。拍卖成功后,李某及家人却不肯搬出该房屋。
为保障买受人的合法权益,该院综合考量后决定实施强制腾迁,并联系公证处、搬家公司等配合。
“搬家公司都在楼下等着了,法院安排周到!”当日12时许,执行法官一行赶到案涉房屋,直播间里眼尖的网友看见停在楼下的搬家车辆。
热合木江敲门,并亮明身份,因被执行人李某在外地,开门的是其母亲梁某。法院工作人员劝说梁某自行搬离,但遭到拒绝,4名法警将她请出房屋。
网友们看到被执行人家属被带出房屋,纷纷留言:“她住哪里?”“房子里的物品怎么办?”“法拍房怎么买?”
“我们依照法律规定,为她租赁了一间房屋。”热合木江表示,这些物品将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登记、造册,搬到已经租好的房屋内。
热合木江结合案情,向网友释法:“法院在强制腾迁过程中,会考虑到被执行人的生活费用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被执行人及其家属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这些措施包括提供货币安置、临时住房或者从拍卖款中预留一定期限的租金等。”
梁某离开房屋后,执行法官在公证员、搬家公司的配合下,将房屋内的物品一一整理、搬离。
“为法院强制执行点赞!”“执行法官太帅了!”看着忙碌的执行法官,网友们纷纷留言。近3小时的直播中,25万余人次网上围观了此次强制腾迁。
标签:
最新更新
-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乌市检察机关综合履职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花卷里有一根头发,超市赔了800元
- 锚定现代化 改革再深化|库车市:智慧司法让公共法律服务触手可及
- 马兴瑞深入调研宗教工作时强调 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 推动新疆多种宗教和谐并存健康发展
- 喜讯!新疆法制报社获全国通报表扬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