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23条措施 服务保障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11-13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邵珊珊)近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制定《新疆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23条措施》(下称《措施》),进一步明确检察环节服务保障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方向和路径,助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措施》强调,新疆各级检察机关要平等保护各类经营主体,统一司法尺度和司法标准;坚持治罪与治理相结合,发挥检察建议作用,帮助企业完善内部监督制约和管理机制,堵塞风险漏洞;积极构建外部横向协作和内部一体履职机制,树立“大数据+检察”监督思维,探索运用数字技术推进跨部门智慧法律监督;积极推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相关部门建立联席工作会议制度,加快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步伐;学习借鉴最高人民检察院和相关省市检察机关服务保障自贸区建设的优秀经验做法,不断更新服务理念。
《措施》要求,新疆各级检察机关要强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加强“外脑”联系,不断扩大检察人才库的范围,吸纳更多高精尖人才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发展贡献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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