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宣判后,检察官向被告释法解心结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23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何琪)赡养父母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近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一起赡养纠纷支持起诉案件。
陈奶奶育有3个子女,丈夫早年辞世。如今陈奶奶年迈多病,丧失劳动能力,医疗费用开支较大。平时,陈奶奶多由大儿子照顾,两个女儿基本不管不问。为此,陈奶奶向乌市米东区检察院提出支持起诉申请,向两个女儿索要赡养费。
米东区检察院依托检法支持起诉合作机制,对该案进行审查。检察官通过调查走访,认为陈奶奶的情况符合支持起诉条件,支持陈奶奶向法院起诉。米东区人民法院结合被告实际情况及当地消费水平,根据陈奶奶的意见,判决她的两个女儿每月支付赡养费共计1700元。宣判后,陈奶奶的两个女儿表示服判。
考虑到本案属于家庭纠纷,需解开各方心结才能真正实现老有所养,庭审结束后,检察官再次向陈奶奶的两个女儿释法说理,讲明父母丧失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时,子女应当积极主动赡养父母,平时多关心老人的精神生活,常陪伴老人左右。
近年来,米东区检察院强化履职担当,针对民事权益受损害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采取普法宣传、召开听证会等方式,持续深入做好做实民事支持起诉工作,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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