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工作室设在口岸 一线发力 让“营商”变“赢商”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8-22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齐琪
“检察官常来厂里开展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帮助我们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解决法律问题,规避法律风险。”8月14日,新疆蒙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青河选煤厂(下称选煤厂)副厂长高长龙为青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的服务点赞。
地处青河县的塔克什肯口岸是新疆和蒙古国开展贸易的最大陆路口岸,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企业在这里“扎根”,选煤厂就是其中之一。
为服务保障口岸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3年2月,青河县检察院成立“助力口岸经济发展检察官工作室”,安排检察官轮驻,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及时解决企业法治诉求,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8月5日,往来于选煤厂运输煤炭的货车司机王大海在新疆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塘巴勒边境检查站办理边境通行证后,顺利通过检查,进入口岸。“以前,边境通行证只能在县里办,来回一趟得大半天,现在几分钟就办好了。”王大海说。
将边境通行证办理业务“前置”至塘巴勒边境检查站,正是检察官协调的成果。
检察官工作室成立后,检察官走访发现,部分司机不了解相关要求,未及时办理边境通行证,若往返青河县办证,会耽误货物运输。检察官与阿勒泰边境管理支队青河边境管理大队协商,在塘巴勒边境检查站开通边境通行证办理业务,解决了货运司机的困扰。
依托检察官工作室,青河县检察院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工作。进企业、商铺开展普法宣传成为检察官的工作日常。“提高企业管理者和员工的法治意识,是从源头上防范风险隐患的良策。”青河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木合亚提·胡沙英说,设立检察官工作室,就是要方便检察官在一线开展工作,常态化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随时随地解企业所需。
今年5月,青河县检察院办理的某物流企业涉嫌虚开增值税发票犯罪一案,就是检察官工作室工作人员在走访中获知的线索。办案检察官说:“涉案企业经营效益较好,而且和口岸的多家企业有合作,如果对其提起公诉,影响的可能不止这一家企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机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0条措施》(下称《50条措施》)指出,稳慎适用人身性强制措施。对犯罪情节较轻且认罪认罚、符合法定条件的,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依法判处缓刑。
检察院审查后认为,该涉案企业及相关责任人员有自首、认罪认罚情节,并已全部补缴税款。检察院认为该企业符合不起诉规定,依法决定对该涉案企业及责任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
“我们认真贯彻执行《50条措施》,结合检察护企专项行动,督促行政执法部门包容审慎执法司法,促进企业堵漏建制,坚决避免办一个案子,垮掉一个企业,助力口岸经济健康发展。”木合亚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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