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瓦人民法庭:止争亭里解纠纷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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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墨玉县人民法院扎瓦人民法庭法官在止争调解亭里调解矛盾纠纷。 受访单位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6月3日,在墨玉县人民法院扎瓦人民法庭的止争调解亭里,扎瓦镇居民图某与弟媳茹某开心地聊天。

  很难想象,一年前,这两人还水火不容。

  图某与茹某的纠纷源于18年前。

  2006年,图某将自家32平方米的宅基地交给弟弟麦某使用,麦某在这片地上建了商铺。2007年,麦某意外去世,商铺一直闲置着。2014年,图某在商铺后建了6间门面房,但商铺影响了门面房的经营。

  图某当初将土地交给麦某使用时,双方并未签署协议,图某和茹某围绕商铺的产权产生争执,乡镇干部和村干部多次组织两人调解,但两人在土地和房屋的归属及补偿等问题上各执一词,导致矛盾一直未能化解。

  去年7月,两人来到扎瓦人民法庭。

  诉状交到扎瓦人民法庭庭长阿帕尔·加帕尔手上。仔细了解事情的缘由后,阿帕尔认为事情还未到不可调解的地步,于是,他将图某和茹某约到止争调解亭进行调解。

  “地是我的,商铺自然也是我的,这没啥好争议的。”图某没好气地说。

  “商铺是我丈夫建的,花了不少钱,你凭什么要拿走。”茹某不甘示弱。

  阿帕尔制止了两人的争吵,给他们讲解民法典中关于物权的相关条款,让两人明晰法律规定和各自的权利义务。紧接着,他又结合亲情对两人进行劝解。

  “麦某虽然不在了,但亲情不能断,为这点财产伤了亲情,值得吗?”听了阿帕尔的话,两人低下了头。

  “茹某独自带着孩子生活不容易,你是哥哥,要体谅她。”“大家都是一家人,好好商量,总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在阿帕尔的劝说下,图某和茹某最终达成协议:商铺归图某所有,图某向茹某补偿5万元。

  “坐在止争调解亭中,在轻松、宽容的氛围中化干戈为玉帛,能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阿帕尔告诉记者。

  近年来,扎瓦人民法庭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按照“走出去、引进来”的工作思路,与司法管辖范围内的5个乡镇对接,成立驻庭调解室,安排人大代表、乡镇干部、村干部、人民调解员驻庭调解。推行驻庭调解,一方面以案代培,引导人民调解员规范调解协议,提高调处技能;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各解纷力量,用心、用情、用理帮助群众解决难题,力争让矛盾纠纷以最恰当的方式在最恰当的时机有效化解。 (记者 龚彦晨 通讯员 周富兵 麦合木提·阿卜力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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