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河公安:法制员守牢规范执法“第一道闸门”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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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刘洋

  3月24日,精河县公安局城镇派出所在专职法制员吴凯的指导下,高效办结一起电信网络诈骗案。

  去年以来,该局大力推进专职法制员派驻机制,刑事案件批捕率同比提升20%,不及时受(立)案率同比下降60%,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情况。

  “从嫌疑人就地宰杀羊羔的情节来看,其极有可能携带凶器实施盗窃。”2月20日,专职法制员阿斯古丽·依马木审核蒙都布鲁库派出所处理的一起案件时,发现该案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很快,该案以盗窃刑事案件立案。

  2023年初,精河县公安局选拔12名专职法制员派驻到12个基层所队。“从源头预防执法问题,是法制员的重要职责,每一起案件和笔录法制员都会严格审核。”精河县公安局法制大队大队长关财园说。

  2023年1月3日,城镇派出所接到艾某报案,称其两天前在精河镇某音乐餐吧被人打伤。经调查,当日1时许,艾某和阿某发生肢体冲突,艾某鼻梁骨折,被鉴定为轻伤二级。

  城镇派出所认为阿某达到故意伤害罪的追诉标准,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法制员审核案件后发现,阿某是在遭到艾某多次无故殴打后,才采取制止不法侵害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负刑事责任。该案移送检察机关后,承办检察官认可法制员观点,于同年6月15日依法撤销该案。

  “派驻法制员能看到第一手证据,案件的实效性和真实性得到保障。”吴凯说。

  据了解,专职法制员对基层执法活动实行贴近式指导、零距离监督,并利用每周晨会开展个案点评、执法培训,重点对在办案件、在手财物、在用措施进行督办和指导,严防该受不受、该立不立、该查不查、该处不处等问题,法制大队也定期通过交叉式、体检式执法督查,推动实现执法问题底数清、措施明、整改好。

  精河县公安局局长赵永海介绍,该局建立奖惩激励机制,对考评积分排名靠前的专职法制员及时表彰,优先考虑职级晋升,对末位法制员进行约谈。

  2023年以来,精河县公安局专职法制员审核监督案件900余起,纠正一批案卷的不当之处,案件办理法律适用准确性全面上升,基层民警办案更有底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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