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组建立法咨询专家库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26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3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会上获悉,乃比江·依不拉伊木等60名同志被聘为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库专家。
为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中的重要作用,不断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效率,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按照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综合考虑学历、履历、专业特长、专业领域影响力以及专业行业比例等因素,先后向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人民团体、专业协会及外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其他社会组织征求推荐,最终确定60名专家和实务工作者组成立法咨询专家库。
专家领域涉及法学、经济、社会、教科文卫、民族宗教、生态环保、农业农村等方面,还包括一些长期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大干部,主要来自新疆大学、新疆科技发展战略研究院以及中国政法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等单位。
据悉,专家聘期与同届人大常委会任期相同。聘期内实行动态管理,可以终止聘用、解聘和适时补聘。
专家参加立法工作的范围包括:参与自治区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编制,对法规立项提出咨询意见、建议;接受委托负责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草案的起草;参与自治区地方性法规草案论证、听证、调研;参与报请常委会批准的法规审查以及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过程中的综合评估、立法后评估和法规清理;对全国人大常委会征求自治区意见的立法规划草案、法律草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等。
又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3月25日,记者从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会议上获悉,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石河子大学法学院、伊犁师范大学法学院、新疆律师协会被确定为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咨询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自治区地方立法工作,强化立法理论研究、立法实践评价和立法人才培养,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自治区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决定将上述单位设立为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并通过了《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研究咨询基地工作规定》。
立法基地一般从专业优势突出的高等院校、科学院所、行业协会等单位中选取,依托其法学及相关学科较全、教学人员及实务人员经验丰富的优势,发挥其在地方立法中的智力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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