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 助推生态环境治理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3-15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通讯员 琚光华)3月13日,在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的公开宣告送达活动中,该院向某活性炭公司公开宣告送达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不久前,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一起污染环境案时,发现某活性炭公司存在环境保护制度落实执行不严格、对员工教育管理不到位等问题。
为有效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切实推动生态环境保护制度落地落实,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决定向涉案企业制发检察建议书,推动其整改和治理。
公开宣告现场,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刘胜彪宣读了检察建议书,说明案件证据、事实以及办案法律依据,并阐述了企业落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保护生态环境的现实意义。
被建议企业当场签收检察建议书,表示对检察建议内容全部认可,今后将切实强化企业污染环境防治主体责任,深刻吸取教训,建立问题台账,加强员工教育管理,进一步提升企业污染源治理能力与监测水平。
人民监督员代表、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相关人员受邀对公开宣告活动进行监督。
人民监督员张怀兵表示,检察机关以接受社会监督和“面对面”释法论证的方式公开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提升了检察建议的“刚性”,充分发挥了检察建议推动社会治理的作用。
“此次检察建议公开宣告活动是提升司法规范化、公信力、权威性的有益实践,有利于凝聚检察机关、行政机关、被建议单位的生态环境保护合力,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法律监督效果。”乌鲁木齐市生态环境局政策法规科科长龙旭说。
标签:
最新更新
- 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示意图正式公布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社会工作部挂牌成立
- 2023年新疆12315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495万余元
- 新疆口岸迎来春耕物资进口高峰期
- 新疆首次将重大事故隐患当作事故来调查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