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公安机关开出 无人机“黑飞”首张行政罚单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1-15
A+ | a本报阿拉尔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房佳伟 通讯员 王琴 李强)1月5日,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特警支队警务航空大队查获并处理一起“黑飞”行为。这是1月1日施行《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后,兵团公安机关开出的首张无人机“黑飞”行政罚单。
1月5日17时许,警务航空大队开展日常巡逻时发现,有1架无人机在某小区上方超高飞行。民警立即联系幸福路派出所民警一同前往核查,最终在某小区楼顶发现“黑飞”行为嫌疑人王某。
民警现场检查飞行器和飞行记录发现,王某使用的无人机未按要求实名登记,且飞行高度超过要求。依据《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依法对王某作出责令停止飞行、立即改正并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第一师阿拉尔市公安局提醒,无人机的使用要充分考虑国家安全、社会和公众利益,科学区分不同类型无人机飞行特点,不可“任性”而飞。无人机摄影爱好者使用无人机拍摄时,要取得相关部门批准,取得相关证照资质,严格遵守《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中规定的各类飞行区域及高度的要求,切勿随意飞行,触犯国家相关管理规定。
新闻链接:
2023年5月31日,国务院、中央军委公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该规定是为了规范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促进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健康有序发展,维护航空安全、公共安全、国家安全而制定,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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