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普法,从一场模拟庭审开始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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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张珍珍 余罗群星)“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9月22日,乌鲁木齐市第122小学内,一场模拟法庭正在进行。扮演“审判长”的六年级学生马闻博向“被告人”王小明(化名)介绍庭审程序。

  “不申请。”被告人王小明回答。

  模拟法庭 “审理”的是一起“故意伤害案”,设定的情节为:王小明与他人因谁先倒垃圾发生口角,之后相遇又起冲突,王小明拿出小刀刺伤了被害人。

  “被告人王小明涉嫌故意伤害罪一案,经本院审查认为,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伤害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建议判处被告人王小明拘役三个月,适用缓刑。”“公诉人”再比拉·塔依现场发表公诉意见。

  经过法庭辩论等环节后,此案当庭判决,模拟法庭结束。

  随后,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介绍了法庭设置,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的职责等,让同学们更了解法院、检察院的工作职责和内容。

  此次模拟法庭,由乌市头屯河区检察院、乌市第122小学、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司法局中亚南片区司法所联合开展。

  “我们根据学生的年龄和认知能力,多次调整案情设计,使案件更贴近学生生活,让学生们能从中学到更多法律知识。”乌市头屯河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未检组负责人李乐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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