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校园欺凌怎么做? “天平护蕾队”告诉你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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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龚彦晨

  “各位同学,你们知道什么是校园欺凌吗?”8月24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法官王莹在防范校园欺凌法治讲座上向学生们提问。

  当天,来自乌鲁木齐市第四十二中学、第四十八中学等6所中小学的100余名师生、家长代表,天山区人民检察院代表和部分天山区人大代表汇聚天山区法院大法庭聆听讲座。

  此前,由天山区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审委会专职委员牵头,少年家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全体法官及各庭室优秀法官组成的“天平护蕾队”成立。

  当天的法治讲座是“天平护蕾队”成立后开展的第一场普法教育活动。

  “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王莹向师生们解释了什么是校园欺凌,对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危害后果、法律责任等进行了阐释和分析,并介绍了一些真实案例。

  观众席上,大家认真聆听法官的授课。

  授课结束时,王莹根据讲座内容向大家提问:“有人通过微信、QQ、微博等社交软件,对你及家人进行辱骂、侮辱,该怎么做?”

  “我会告诉他,这样做是错误的,要他停止这种行为,同时,注意保留好截图等证据,告诉老师或者家长……”在互动中,孩子们积极举手回答问题。

  乌市第四十二中学学生李鑫博告诉记者,通过聆听讲座,学到了法律知识,知道了遇到校园欺凌应该怎么做,如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

  学生家长代表李海龙告诉记者,作为家长,有责任关注青少年的法治教育,平时要多学习,只有自己学法懂法,才能提醒、教育孩子该怎么做。

  乌市天山区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庭长陈海表示,“天平护蕾队”将从失足少年帮教、家庭教育指导、法治课堂教育、模拟法庭实践、法治社团组建、法治明星评选等方面着手,实现预防、保护、治理的综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共同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浓厚氛围,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法院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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