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苗“安家” 恢复湿地 扩大生态林 我区广泛开展增殖放流修复生态环境活动

分类:2版 今日说法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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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博湖讯(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王晨)6月5日,在相关人员的见证下,309万尾鱼苗被投放至博斯腾湖。

  当天,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博湖县博斯腾湖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揭牌,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博湖县农业农村局、新疆博斯腾湖生态渔业有限公司,在该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组织开展首次增殖放流活动,全面推行“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

  2022年3月底,丁某某、韩某某等4人在博斯腾湖捕鱼时被博湖县公安局民警抓获,现场查获野生鲤鱼22公斤。同年4月,邹某某在博湖县才坎诺尔乡湖区,3次用地笼捕捞野生鲫鱼合计327公斤,出售后获利4665元。

  博湖县于每年3月进入禁渔期,丁某某、韩某某、邹某某等人明知是禁渔期,仍在湖内捕捞水产品,构成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经检察官释法说理,丁某某、韩某某、邹某某等人认罪认罚,自愿购买鱼苗增殖放流,修复生态,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分别对其作相对不起诉决定。

  连日来,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及相关人民政府、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等单位,在岳普湖县达瓦昆沙漠旅游风景区、麦盖提县防风固沙生态林、轮台县塔里木胡杨林公园举办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揭牌仪式,探索形成“行政+司法”保护合力。

  据悉,自2021年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跨行政区划改革以来,库尔勒铁路运输检察院持续强化司法护航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与库尔勒铁路运输法院、辖区公安、行政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会签协作机制,通过深化合作、细化措施、强化责任、固化成果,统筹做好辖区涉环境资源类刑事犯罪行为的查处、诉讼、执行及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和做法。

  目前,岳普湖县生态司法修复基地已完成土地平整1万亩,试种桑树1000亩,森林覆盖率从9.2%提高到13.6%。同时,随着麦盖提县百万亩防风固沙生态林面积的不断扩大,发展林下经济和生态林管护一体推进,生态红利日渐显现,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的作用正日益凸显。

  据最新消息,6月5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院联合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法院、富蕴县人民检察院、阿勒泰地区农业农村局、富蕴县人民法院、北屯垦区人民法院,在富蕴县举办额尔齐斯河野生渔业司法保护基地揭牌暨增殖放流启动仪式,为额尔齐斯河注入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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