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子药师”不见了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6-02-06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2月3日,乌鲁木齐市米东区人民检察院对督促整治执业药师“挂证”公益诉讼案进行“回头看”。这是该院在春节前特意安排的“护航”行动,记者跟随检察干警走访辖区药店。
什么是“影子药师”?路上,米东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越向记者科普,《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店“落户”,证件所有人却从未在药店提供药学服务,这种现象就是“挂证”,证件所有人被称为“影子药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时,必须有执业药师在岗,“挂证”增加了群众用药风险。
一行人来到新特药店吾悦和府分店,记者看到,进门处醒目位置悬挂着《执业药师注册证》,一名执业药师在柜台前忙着审核药方,为顾客配药。
王越点点头,“确实有变化”。
去年,米东区检察院依托“食药安全益路行”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聚焦药师注册、药店经营等核心数据,分别向相关行政机关调取辖区386家药店执业药师注册信息、社保缴纳信息,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比对分析,发现其中242人疑似“影子药师”。
没有药师把关,处方药想卖就卖,万一患者吃错药,后果不堪设想。
检察院很快立案,经过实地调查,确认辖区多家药店存在执业药师“挂证”、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未挂牌告知停售处方药等违法行为。对此,检察干警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
收到检察建议后,一场针对执业药师“挂证”的专项整治迅速展开。相关行政机关检查药品经营企业352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58份,14家药店当场整改,3人被立案查处;撤销违法人员《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将挂靠行为不良信息计入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
“我们在行政机关的组织下学习相关规定,开展自查自纠,现在公司每家药店至少配备1名药师,不得挂名、兼职,让群众买药放心、用药安心。”走访中,国药控股国大药房新疆新特药业连锁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米东片区主管白慧玲向检察干警反馈。
在随后走访的几家药店,记者看到,执业药师均在岗。针对想买处方药但未持处方的顾客,药师通过线上问诊医师,协助顾客开具处方,再根据处方配药。
医师诊断、药师开药,处方药售卖流程规范有序,这是专项整治带来的成效。
“为确保问题真整改、不反弹,我们会持续跟踪问效。”米东区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干警李斌告诉记者。
走访接近尾声时,一家药店因药师临时外出,依规挂牌告知停售处方药。面对前来购买处方药的顾客,店员耐心解释,检察干警则向店员普及《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相关规定,让其工作更有底气。
“既要引导医药企业树立依法诚信经营的主体责任意识,从被动整改转向主动规范,也要增强顾客的维权意识和药品安全意识。”王越说,广泛宣传和长效治理缺一不可,多方协作才能更好保障群众用药安全合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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