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里有间专业调解室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9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吴翔宇
“你就是想赖账!”
“不是我不想给货款,你自己看车上的橘子,大部分都坏了,我怎么卖!”
12月15日,在位于和田市拉斯奎镇和田北慕水果批发市场的人民调解室里,货车司机小李和货主小阿因一车橘子的货款争执不休。
12月初,小李接到小阿的订货,从湖南运送一车橘子到和田市。到达目的地后,小阿验货时发现有些橘子的品质和合同上写的不符,便提出退货或者降价。但小李认为在运输过程中出现部分损失是正常的,小阿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全额货款。两人为此僵持了两天,眼看损失越来越大,小李只好报警求助。
和田市公安局拉斯奎镇派出所副所长赵树川到现场查看损失情况,并将两人邀请至市场内的人民调解室进行调解。
“大家都换位思考一下,货款肯定要付,但橘子确实有很多坏了,我们商量下这部分损失怎么办?”在赵树川的耐心调解下,小李与小阿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损失的橘子费用由小李承担,剩余橘子小阿全部收走,并现场支付货款。
在调解室,像这样的合同纠纷时有发生。赵树川告诉记者:“北慕市场是和田地区物流集散地。市场商户云集,经营中难免出现运费结算、货物损耗、买卖分歧等矛盾,若处置不及时,易升级激化,影响经营秩序。”
为此,派出所将调解服务延伸至市场一线,于2024年3月联合和田市司法局拉斯奎司法所等部门在北慕市场设立人民调解室,配齐专业调解力量,畅通纠纷受理渠道,实现“矛盾不出市场、纠纷当场化解”。
11月初,和田市民王某在市场某商铺购买36箱石榴发往上海,其朋友收到货后发现全部腐坏,王某与某商铺老板争执不下,来到人民调解室求助。民警细致核实货物运输全流程,发现收货方也未及时取货。民警结合实际情况耐心疏导,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共识,明确某商铺承担部分损失、王某承担剩余损失,双方当场签订调解协议。
为保障纠纷化解规范有序,派出所还联合司法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出台相关制度,对民警及人民调解员管理、调解工作追责、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等方面作出规定。同时,和田市法院拉斯奎人民法庭法官定期组织调解员开展法律关系剖析、纠纷调解技巧等业务知识培训,汇编典型案例,构建起包含司法建议、示范判例、法官指导、司法确认、风险预警在内的全链条保障机制。
自调解室成立以来,拉斯奎镇派出所视情按需联动法律服务所、劳动监察、市场监管等部门,针对各类矛盾纠纷,按照“能调尽调、分类化解”的原则,综合运用法律、政策、教育、协商、疏导、分流等手段,因案施策、精准化解。
今年以来,派出所依托调解室已累计化解市场各类经营纠纷百余起,现场化解率、当事人满意度均达100%。赵树川表示,今后,派出所将聚焦商户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完善调解室服务功能,优化调解机制、提升处置效能,以更精准、高效、贴心的服务,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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