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榴树下”开庭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2-10
A+ | a本报吉木萨尔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卫玲 通讯员 王玉婷 巴合达娜)“现在开庭!”随着清脆的法槌声在吉木萨尔县吉木萨尔镇团结路社区响起,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一场特殊的“示范性庭审”拉开帷幕。在第八个“宪法宣传周”期间,该院打破传统法庭壁垒,以“石榴树下”司法惠民品牌为依托,将物业服务费纠纷案件的审判现场“搬”到群众家门口,通过科技赋能、部门联动、即时普法的立体服务模式,让司法公正看得见、摸得着。
此次庭审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物业纠纷痛点,这也是当前社区治理中多发的民生难题。考虑到此类纠纷涉及面广、群众关注度高,法院特意选择在社区公开审理,既为当事人提供便捷诉讼服务,也让周边居民、物业及热力企业代表能现场观摩。庭审现场,便携式开庭设备快速搭建起标准化审判空间,与网上诉讼服务平台实时对接,法庭调查、举证质证、辩论宣判等环节规范有序,保障了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与权威性。
此次庭审创新采用“庭审+点评+接访+整改+普法”的闭环模式,构建全链条民生服务体系。庭审结束后,吉木萨尔县委政法委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司法局等部门代表现场点评,清晰界定业主与物业公司双方的权利义务边界,明确按时缴纳物业费是业主法定义务,提供达标服务是物业公司责任底线,引导双方理性维权、依法履约。针对旁听群众反映的物业维修不及时、供暖温度不达标等诉求,住建局工作人员逐一登记建档,当场向相关企业下达整改通知,建立“回头看”跟踪督办机制,确保群众诉求“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法院干警同步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生权益保护手册,围绕“供暖不达标能否拒缴费用”“物业不作为如何维权”等热点问题现场答疑,让群众在观摩和咨询中懂法。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推进法治社会建设,营造全社会崇尚法治、恪守规则、尊重契约、维护公正的良好环境。
“把法庭搬到群众身边,不仅是审判场所的转移,更是司法理念的升级。”吉木萨尔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兴安表示,法院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石榴树下”品牌服务常态化,扩大便携式庭审设备应用范围,聚焦邻里纠纷、民间借贷等民生案件开展巡回审判,不断完善多元解纷机制,让司法服务更接地气、更暖民心,为辖区民族团结与社会和谐稳定筑牢法治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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