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拉玛依市城区蚊虫治理规定》明年1月1日起实施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10-21
A+ | a本报克拉玛依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 通讯员 热依拉·斯迪克 吴泽新)10月16日,记者从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了解到,《克拉玛依市城区蚊虫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蚊虫防治一直是困扰克拉玛依市的难题。此前,克拉玛依市虽有相关管理办法,但随着城市发展,蚊虫孳生地治理难、部门监管职责衔接不顺畅等问题逐渐显现。
针对这一民生痛点,2024年,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专项视察。今年1月,克拉玛依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上,市人大代表们提出相关建议。10月15日,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查批准《规定》。
《规定》的出台,精准回应民声民意,为克拉玛依市蚊虫治理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
《规定》共7条。在职责分工上,《规定》旨在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分工格局。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加强组织领导与经费保障,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通过爱国卫生活动推动辖区环境治理,卫生健康部门牵头主管,统筹宣传教育、工作监督等职责,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按职责配合。
同时,《规定》明确单位和个人需做好自身办公、经营及家庭区域的蚊虫防控,物业服务企业要及时清运垃圾、清理积水等。
《规定》强调“以环境治理为主,采取物理、生物、化学等多种防治手段”,区政府可设置诱蚊灯、种植驱蚊植物开展物理防治;责任单位可依法在自然水体投放蛙类、鱼苗等进行生物防治;需化学防治时,将按蚊虫密度分区、分类实施,专业机构需规范用药,在居民小区作业前要提前通知、合理安排时段,公共绿地喷药后还需提醒管理者3天内不浇水,避免影响效果。
克拉玛依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介绍,《规定》的施行,将推动克拉玛依市蚊虫治理工作从“粗放应对”转向“精准规范”,有效降低蚊虫危害,进一步提升城市宜居度与市民幸福感,为建设“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的现代化人民城市奠定法治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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