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打开一扇门 了却百家忧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9-16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吴翔宇
“你看这车门撞得,4S店说修下来得5000块!”“我就轻轻蹭了下,就赔3000块,多一分没有!”9月3日,和田市古勒巴格街道共同调解室里,居民麦某和阿某因车辆剐蹭争执不休。
一来二去,和田市公安局古勒巴格街道派出所民警玉山江·买吐尔送弄清了事情的原委。9月2日晚,麦某把车停在小区车位,阿某停车时没留神,撞上了麦某的车,两人无法就赔偿金额达成一致意见。
这时,古勒巴格街道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人民调解员何立涛端着两杯热茶走进来。“先喝口水,有话慢慢说,调解室就是解决问题的地方。”何立涛把茶杯往两人面前一放,笑着说。
这一幕,放在以前可不会这么顺畅。之前,综治中心和派出所虽只隔一扇门,却因分区办公需要上了锁,群众调解得两边跑,工作人员也得靠电话沟通。今年7月,古勒巴格街道派出所把那扇门彻底打开,两间办公室合并成一间共用调解室,桌椅挨在一起,调解专家库共用,“分头办事”变成了“并肩作战”。
玉山江先掏出手机,点开小区物业公司提供的视频资料:“你们看,这里能清楚看到发生事故时的情况。”视频显示阿某停车时,未仔细观察便倒车,撞上了麦某的车,责任一目了然。何立涛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对阿某说:“造成他人财产损害,得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他又转过头对麦某说:“小麦,4S店修车报价可能偏高,不如去附近的修理厂问问,看要花多少钱。”
玉山江一听,当即拿起车钥匙:“我开车送你们去,一起去能问个实价。”半小时后,3人从修理厂回来,麦某手里攥着4000元的维修报价单。“确实是这个价,我服。”阿某没再犹豫,当场通过微信给麦某转了钱,麦某也签了谅解书。
民警和人民调解员通力合作在合同纠纷调解中更显优势。8月的一天,市民李某拿着一份装修合同,冲进调解室说:“我给了包工头9万元装修款,他把我的房子装修了一半就不见人了,电话也不接!”
何立涛和民警刘磊一起了解情况后,何立涛查看李某带来的合同和转账记录,刘磊则通过警务系统查询包工头张某的联系方式。以往遇到这种情况时,综治中心需要先给派出所发协查函,等民警查完再反馈。现在,刘磊直接登录系统,几分钟就查到张某的新手机号。
电话接通后,张某诉苦:“材料涨价了,按照之前的合同价格,实在没法干。”“可你不打招呼就停工,属于违约。”何立涛说。了解到纠纷症结,何立涛打开手机免提进行线上调解。不到20分钟,双方就敲定了方案:李某再补1.2万元材料费,张某保证9月15日前完工。
比起这些经济纠纷,婚姻家庭矛盾的调解更需要“情理法”的结合,而共用调解室的“无缝配合”,恰好能满足这点。7月底,阿恰勒社区的阿某和妻子布某走进调解室。原来,他们的儿子因交通事故去世获赔79万元。布某想给其母亲一部分钱,阿某不同意,甚至因此想离婚。
何立涛把布某带到调解室里间了解情况,布某哭着说:“我妈从孩子4个月就帮忙带,一直到孩子9岁,孩子没了,她比谁都难受,连点赔偿都得不到,我心里过意不去。”外间,民警对阿某说:“你媳妇现在怀着孕,你们还有一个5个月大的女儿,真离婚了,孩子就没完整的家了。”接着,民警又拿出民法典:“从法律上讲,岳母帮忙抚养孩子,属于有抚养关系的亲属,确实有权获得部分赔偿,你们可以商量个合理的比例,既不让老人寒心,又不影响你们的生活。”最终,阿某同意分给布某的母亲10万元。
共用调解室自7月启用以来,47起涉及婚姻家庭、合同、债务、损害赔偿等纠纷在此调解,调解成功率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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