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7月1日起施行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6-19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秀)6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记者会上了解到,《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共八章六十二条,围绕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展,对管理体制、投资开放和贸易便利化、特色产业、金融服务、服务“一带一路”核心区建设与向西开放、营商环境与法治环境等方面作出规定。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体制、建立完善改革创新保障机制、推动投资开放与贸易便利、深化金融服务和开放创新、培育壮大特色优势产业、主动融入和服务国家战略、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
建设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是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重要任务。“《条例》一方面从创新政务服务、综合管理、信用监管和人才保障等方面,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强人才培养,打造高素质专业化管理队伍;另一方面从培育发展法律服务机构、加强乌鲁木齐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建设、健全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建立境外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多措并举推进法治服务体系建设。”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张永江说。
《条例》实施后,将有助于进一步衔接国家授权改革措施,为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提供法律保障,加快形成各级各部门共同推动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发展的整体合力,最大限度支持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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