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部发布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
分类:1版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5-22
A+ | a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记者 齐琪)司法部21日发布5件贯彻实施新修订行政复议法典型案例,均为行政复议机关适用不同情形作出变更决定,体现行政复议高效监督行政行为,推动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重要作用。
在“某公司不服云南省某州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行政复议案”中,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适用依据正确,程序合法,但没有充分考虑申请人违法行为持续时间、积极整改态度等因素,对申请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属于处罚幅度不适当。为贯彻包容审慎以及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行政执法理念,行政复议机关在法律框架内对处罚幅度进行了合理调整。
法律、法规和规章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的基本依据。行政机关应当在准确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选择正确的法律法规规章作为行政行为的法律依据。在“李某不服江苏省某市辖区住房保障和房产局履职答复行政复议案”中,行政机关在有上位法依据的情况下,未适用法律依据而是直接适用了工作规范作为行政行为的依据,行政复议机关变更决定直接对该行政行为进行纠正,确保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规范运行。
无论是作出行政行为,还是办理行政复议案件,都必须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赖某不服福建省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不予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案”中,当地人社局因认为申请人不符合“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不予认定工伤,行政复议机关在查明申请人因公外出培训后需返回公司值岗的事实,直接认定申请人属于工伤,让伤者得到及时救济,推动工伤保险制度效能充分彰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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