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员董占军的“快功夫”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石榴云/新疆法治报 作者:古雪丽 发布时间:2025-04-21
A+ | a
4月15日,董占军(左一)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4月15日9时45分,董占军大步流星走进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办公楼。
“今天我约了6起案件当事人,可不敢耽误。”董占军对紧随其后的记者说。
董占军是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特邀调解员,他走进调解室,掏出钥匙,打开档案柜,取出一摞案件材料,“经过调解,这些案件的当事人已达成一致意见,今天约他们来确认笔录,再制作调解书,双方签收后就能结案了。”
“砰砰砰”,10时许,敲门声响起,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到了。董占军请他们坐下,递上调解笔录,双方当事人分别确认签字,进入下一环节。
“我立案的时候跑了一趟,再来案子就结了,真利索!”当事人李某满意地说。
刚送走李某等人,另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的原告也到了。
“你和被告都商量好了吧,还有没有其他意见?”“没了。”董占军问完,又给被告打去视频电话,组织在线调解。他详细介绍了调解方案,双方都同意。不到半个小时,这起案件也走完了调解流程。
等当事人离开,记者不禁好奇地问:“怎么这么快?”“因为我把很多工作做在了前面。”董占军笑着回答。
他以刚结束调解的案件举例:纠纷发生好几年了,原告提供的证据有瑕疵——发货单上没有被告的签字,微信聊天记录也未提及货款金额,调解起来有难度。
一周前,董占军接到此案后联系在阿克苏地区工作的被告,“刚开始他并不认账,考虑到他白天要上班,我就下班后通过微信跟他沟通,讲清法理,再说诚信。连做3天工作,被告终于承认了欠款事实。”董占军说。
4月15日,经过调解,被告承诺当月底还钱。
董占军与记者交流时,又一起案件当事人来到调解室。调解过程并不顺利,双方在还款细节上产生分歧,董占军立即提出新的建议,双方考虑片刻后表示认可。
“调解省时省力,不用我们来回跑,调解员也和气亲切,给出的方案兼顾双方利益,很公平。”案件当事人在调解结束后评价道。
董占军曾在法院工作33年,审判经验丰富。2024年5月,他退休后受邀担任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同年11月,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成立,他进驻法务区工作,调解的案件大多涉及经济贸易。
采访中,董占军电脑桌面上的“调解日历”引起记者注意,上面详细记录着他的工作安排,记者看到,每个工作日他至少调解2起案件,最多达7起。自3月20日新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法庭成立以来,他已经成功调解31起案件。
责任编辑 杨瑞
标签:
最新更新
- 艾尔肯·吐尼亚孜在昌吉回族自治州调研时强调 坚定信心 全力以赴奋战二季度
- 辉煌70年 奋进新征程丨驭风逐日叩天山 绿电奔涌贯九州
- 上合组织仲裁法律论坛将于4月25日在乌鲁木齐举办
- 马兴瑞在克拉玛依市调研
- 一季度新疆外送电量324亿千瓦时创新高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