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湖县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 实实在在为企业减负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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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博湖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龚彦晨)近日,在博湖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等4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博湖县司法局开展“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回访,结果显示各检查主体均按要求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检查管道巡检记录、售卖资质、消防检查登记,不到半小时就结束了。”博湖县鑫泰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市场部副经理陈雪梅告诉记者,以往迎检,公司每次都要安排人员接待,准备台账、总结汇报,耗时费力,现在联合执法检查大大减轻了企业负担,也便于一次性整改到位。

  近年来,涉企检查主体多、频次高,企业疲于应对。从2024年2月起,博湖县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一改以往分散式、碎片化的监管执法模式,实现综合查一次、一次查综合,提高执法效率,为企业减负。

  据博湖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副局长骆建鑫介绍,“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是对涉及多个执法主体的相关行政检查事项进行“一件事”集成,可在同一时间对同一监管对象进行联合执法检查,防止监管缺位,避免重复检查。为推动这项机制落实落地,该县下发《博湖县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涉及26个行政执法部门的29项联合执法事项,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环节明确、分工合理、职责清晰,既保证必要的执法力度,又避免检查过多扰企。此外,还设立6个行政执法监督联系点,聘请17名行政执法监督员,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行政执法监督。

  博湖县自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机制以来,检查频次较上年减少35.52%,联合执法检查共发现隐患521项,均已整改完毕 ,惠及经营主体3784家。

  2024年12月,博湖县搭建行政执法网上投诉举报平台,公开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及来信举报收件地址等。截至目前,平台尚未收到有关执法检查的投诉举报。

  “我们将加强跟踪问效,核实收集的问题后,向有关部门发出监督意见,切实做到对企业‘无事不扰,有求必应’。”骆建鑫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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