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开出社会治理“良方”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5-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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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王晨

  在一份检察建议书的督促下,库车市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水资源领域专项监督检查,收回欠缴的水资源费,查处水事违法案件7起。

  如何高质效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让群众真正感受到由此带来的治理成效?2023年以来,新疆检察机关在提升检察建议专业性的基础上,加大检察建议发出后的问题整改、督促落实力度,推动检察建议从办理向办复转变,推动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制发——参与社会治理

  推动建管并重,让高标准农田真正“高”起来——这是一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发挥的作用。2024年1月,拜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履职中发现,该县某高标准农田节水项目建成后部分设施损毁。

  考虑到该项目建设资金量大、涉及部门多等因素,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阿克苏分院统筹两级检察机关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收集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设施管护问题,以及对耕地、农业生产带来的影响,深挖问题产生的根源。

  检察机关还举一反三,对辖区范围内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摸排调查。在此基础上,阿克苏检察分院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建议采取有效措施解决管护不到位问题,建立农田设施管理长效机制。

  “检察建议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式、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抓手。”在阿克苏检察分院公益诉讼检察部负责人宋晓玲看来,制发检察建议必须加强调查研究,只有问题抓得精准、提出的建议可行,符合法律规定和法治精神,被建议单位才会接受和采纳,才能切实推动问题整改,达到“药到病除”的效果。

  2023年至今,新疆各级检察机关共制发1391份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采纳率达98.52%。

  为着力提升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的规范化、精准度和实效性,2024年,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首次对全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备案工作情况进行梳理,通过晒数据、找问题,倒逼提升制发检察建议的能力水平;评选全区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指导、促进和规范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工作。

  各地检察机关聚焦重点,因地制宜,通过专项监督推动解决当地社会治理难点痛点问题。

  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开展“督促行政机关规范公开政务信息”检察监督活动,发现多起行政处罚案件存在泄露企业商业秘密及公民个人隐私问题,遂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规范政务信息公开。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利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调取辖区近5年涉医疗责任纠纷相关案件数据,发现部分医疗机构有隐匿、篡改、伪造病历的行为,通过向行业主管机关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有效堵塞监管漏洞。

  落实——取得治理成效

  2024年以来,乌鲁木齐高新区(新市区)涉外卖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大幅减少,骑手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

  这一变化得益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检察院制发的检察建议书。

  李威(化名)家住该区鲤鱼山南路附近,上下班途中,他多次目睹外卖骑手逆行、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还曾因此导致交通事故发生。2023年8月,李威向“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反映了这个问题。

  收到线索后,新市区检察院成立办案团队,了解事故多发路段外卖电动自行车违法行为、事故数量及警力配备情况,向驾驶员、行人等群体发放调查问卷,发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辖区外卖电动车驾乘违法行为存在监管漏洞,一份检察建议书应运而生。

  检察建议的根本是质量,关键是落实。办案团队通过调取数据、实地走访等方式,对有关部门管理外卖电动自行车、查处驾乘违法行为情况跟进监督,确保整治有力有效。

  “社会治理检察建议能促进解决检察办案中发现的普遍性、行业性、区域性问题,以检察‘良方’促‘善治’。”新市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主任许欢说。

  一件高质量的检察建议可以堵塞多个漏洞,解决一批问题,促成一个行业或领域的行为更加规范。

  为解决农村饮用水安全监管方面存在的共性问题和系统漏洞,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向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

  2023年,克州两级检察机关开展农村饮用水安全领域专项监督活动,对65个农村饮用水供水单位运行情况进行系统调查,发现一些薄弱环节。随后,办案团队与相关行政机关保持常态化沟通联系,推动其建立完善联席会议、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源头治理工作合力,及时消除农村饮用水安全隐患。

  跟踪——推动长治长效

  近日,记者在自治区人民检察院采访时,看到一份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

  这份检察建议书源自塔城地区检察机关办理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检察官在办案中发现行业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对烟酒商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行为查处不力,对烟酒商行长期采取非正规渠道进货的行为监管不严,对制假售假行为打击不够。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行政机关对塔城地区400余家经营主体开展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专项检查,检察官持续跟踪监督,对整改情况“回头看”,知识产权市场监督基础得到进一步巩固。

  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只是开端,从办理向办复转变,从建议落实、见效并形成长效机制,需要检察机关长期跟踪监督、久久为功。

  2023年,因发现某保险公司在介绍产品、释明格式合同条款、核保工作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向某保险公司制发检察建议,并持续关注整改情况。该院还主动与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新疆监管局建立长效联系机制,就办案及日常监管中发现的问题苗头和风险隐患建立信息共享、解决争议、普法宣传等协作配合机制,化解保险合同纠纷案件28件,确保检察建议得到有效落实。

  在谈到如何推动检察建议“落地生根”时,自治区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辛影表示,新疆检察机关要在推动检察建议落实的过程中,与其他执法司法部门形成良性、互动、积极的工作关系,做好法律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形成维护司法公正、推动依法行政、促进社会治理的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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