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部署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 构建“知信、守信、用信、增信”信用环境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9-18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龚彦晨)9月13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由该局制定的《自治区市场监管系统深化信用提升助力经营主体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于近日印发,明确在全疆市场监管系统开展深化信用提升三年行动,通过深入推进经营主体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构建信用服务发展长效机制,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方案》结合新疆实际部署了10项重点任务42项措施,包括加快完善信用修复机制、严格规范失信惩戒措施、深入推行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积极推行柔性监管模式、大力实施守信激励政策、建立完善信用承诺机制、深入推进信用合规指导工作、全面加强信用信息归集管理和信用标注体系建设、深化“信用+”助力民营经济发展、加强诚信经营文化建设。
针对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实施方案》制定“强化穿透式”监管、加强荣誉信息公示、探索守信激励创新应用、选树一批守信重信企业等措施。针对优化信用修复管理机制,提出强化信用修复告知和指导、建立信用修复“提醒”机制、推行信用修复“一网通办”、鼓励实行容缺办理服务、强化信用修复协同和创新信用修复路径等措施,进一步扩大修复范围、缩短修复期限、压缩办理时限。同时,《实施方案》还在信用修复、信用+融资、触发式监管、信用积分管理等方面提出创新举措。
《实施方案》明确,今年至2026年分步开展固本强基、提质增效、开拓创新3个主题年活动。今年,开展深化信用提升固本强基年行动,重点围绕失信惩戒、信用修复、信用承诺、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加快市场监管信用体系基础制度建设,加快形成鼓励发展、鼓励创新、无事不扰、适度容错的监管环境;2025年,开展深化信用提升提质增效年行动,重点围绕推行柔性监管、守信激励、信用合规和标准建设,优化信用服务,推动形成信用监管和信用建设闭环体系;2026年,开展深化信用提升开拓创新年行动,重点围绕经营主体标注体系和开展“信用+”服务,打造多层次信用监管工具,丰富信用手段的应用场景。力争到 2026年底,我区市场监管部门信用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信用监管服务高质量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持续提升,“知信、守信、用信、增信”的信用环境基本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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