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未”成长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4-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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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司法局长江路司法所工作人员向学生讲解民法典。
当日,长江路司法所联合新疆井然律师事务所、乌市公安局沙区分局长江路派出所,在乌市第24小学开展“反校园欺凌”法治教育活动,引导学生们向校园欺凌勇敢说“不”,做学法、懂法、守法好少年。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单坤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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