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法检两院召开首次交流会商会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2-18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甘恒 王昕彤)12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召开两院首次工作交流会商会,研究商议共同关注关切的工作事项,找准找实制约司法工作的重点难点堵点,深化法检良性互动,完善常态化交流会商机制,进一步提升司法办案质效,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此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相关部署要求,自治区法检两院结合工作实际,共同起草形成拟会商事项清单。经双方充分研究沟通,形成7个方面12项会商事项,涵盖法检两院大部分中心任务、重点工作。
会上,自治区高级法院、自治区检察院分管领导围绕共同推进政治机关建设、共同深化全面依法治疆实践、共同健全服务保障大局机制、共同提升审判和检察工作质效、共同推动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共同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共同加强技术支撑保障方面进行意见交流,达成共识。
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迪里夏提·沙依木表示,希望法检两院以此次会商为契机,不断完善协调机制、协作机制、协同机制,从更深层次、更高水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在司法审判、检察工作中。他强调,双方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深层次、机制性的突出问题,凝聚共识,切实将会商成果转化为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要坚持目标导向,同题共答,共同研究出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的务实举措,更加注重各族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感受,促进案结事了政通人和;要坚持结果导向,紧紧围绕“国之大者”“民之要事”,将达成一致意见的议题落到实处,联合出台切实可行的制度机制,持续跟踪问效,共促成果转化。
自治区检察院检察长高继明指出,自治区法检两院要加强协作配合,深化良性互动,共同研究解决制约当前司法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和困难,在共商中达成共识,在共识中携手推动更高水平的法治新疆建设。要坚持同频共振,更好运用会商成果。本次会商事项涉及自治区法检两院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问题,需要锁定目标,并在持续抓落实中加强配合。对没有纳入会商事项的其他问题及法检面临的共性难题,要加强日常沟通,在协商统一的基础上,积极向自治区党委请示汇报,共同争取有关方面的支持。要坚持同心协力,更好凝聚法治合力。建好用好自治区层面的法检工作交流会商机制,抓实抓细相关工作,建立常态化协作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履职办案中的具体问题,推动两院工作高质量发展。
标签:
最新更新
- 辛声丨年底举行的这个培训班,意义不一般
- 为端牢中国饭碗贡献新疆力量 ——粮食生产两项指标全国第一背后
- 艾尔肯·吐尼亚孜调研安全生产工作
- “疆电入渝”工程冬季施工不停歇
- 新疆已建立基层工会组织3.9万个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