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万余名人民调解员 守好矛盾纠纷化解 “第一道防线”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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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记者 张蕾

  近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和田街街道建机社区联合和田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了一起借贷纠纷。

  王某、李某是同事,平时关系很好。2022年6月,王某向李某借款2万元,承诺每个月支付李某500元的利息,直到本金还清为止。当年7月至11月,王某连续给付李某2500元利息。2022年12月,王某辞职,此后未再向李某支付利息。李某多次联系王某,追要利息和本金,均无果。接到李某求助后,和田街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委派人民调解员马宇欣处理。

  马宇欣采取“背靠背”的调解方式,先向李某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你们约定的利率已超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属于无效条款。”

  接着,马宇欣开始做王某的工作,“私人借贷一定要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作利息承诺,不能因为急借钱就随意保证,以高额利息达到借贷目的,既不合法,又增加还款压力。”

  最终,王某、李某达成一致意见,王某于今年年底前,分期还清欠李某的本金,李某放弃主张利息。

  截至目前,我区有人民调解委员会13936个,人民调解员70143名,已实现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全覆盖。

  新疆各地人民调解聚焦经济社会发展,积极推动医疗纠纷、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电子商务、金融消费、环境污染等行业性专业性领域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人民调解员队伍更加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目前,全疆已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571个,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329个,驻公安调解室453个,驻法院调解室139个,律师调解室407个。

  各地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熟悉社情民意等优势,因地制宜解决矛盾纠纷。克拉玛依市开展 “常态化+专项”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组织社区网格员、人民调解员,通过入户走访、实地查看、电话询问等方式,摸排涉劳动关系、交通安全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情况;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各乡镇普遍建立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以各村治保主任为支撑的矛盾纠纷排查网络。

  据了解,今年1月至6月,全区共受理人民调解案件121708件,成功调解120405件,履行110777件。开展矛盾纠纷排查118116次,预防纠纷27787 件,基本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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