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质量立法工作现场交流会召开 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7-10

A+  |  a

  本报伊宁讯(石榴云/新疆日报记者 梁立华)7月8日至9日,自治区高质量立法工作现场交流会在伊犁召开。会议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主题教育,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十届八次全会精神,围绕高质量立法工作进行现场观摩、交流经验,进一步作出安排部署,以高质量立法推动新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推动地方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中国式现代化新疆实践、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必然要求。在立法选题上,必须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立法重点上,必须突出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在立法效果上,必须着眼于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现实问题;在立法程序上,必须抓好起草、论证、协调和审议等关键环节。

  会议强调,要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要把握好“不抵触、有特色、可操作”这一重要原则,紧密结合当地经济发展实际,充分发挥地方立法补充、先行、创制的作用。要建设好基层立法联系点,做到有“一个领导班子”“一个专业团队”“一张工作网络”“一套工作机制”。要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要注重发挥专家库的作用,上下联动壮大全区立法人才队伍。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调查研究、工作保障,为地方立法工作提供坚实保障。

  会前,全疆各级人大与会代表在伊宁市、伊宁县、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等地,实地了解基层立法联系点、立法人才队伍建设、备案审查工作和乡村振兴促进“一法一条例”实施情况,并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基层立法联系点工作规则修订草案、立法咨询专家工作规定草案、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进行分组讨论。

  李宁平参加活动。会议以视频形式连线至各地州市、县市区人大。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