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明白人”粟红梅: 传播“法治好声音”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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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日,粟红梅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受访者供图


      □石榴云/新疆法制报记者 张蕾 通讯员 丁兴蓉

  “精河的枸杞红又红,一法一规总关情,百科全书民法典,生老病死它都管……”6月5日傍晚,在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农业八队职工文化广场,粟红梅一开嗓便吸引了不少人围观。

  36岁的粟红梅有两个身份,一个是农业八队宣传员、一个是“法律明白人”。

  “法律明白人”是具有较好法治素养和一定法律知识,积极参与法治实践,能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的村(社区)干部和村(居)民,经司法行政部门培训,为辖区企业、群众提供贴心、便捷、精准的法治宣传和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

  2021年,粟红梅被农业八队聘为“法律明白人”后,她把法律法规、法治文化、党的政策等编成通俗易懂、韵味十足的普法歌谣,传播“法治好声音”,当地群众都爱听。

  “唱得太好了,我家娃娃都能跟着唱两句。”职工陈新梅是粟红梅的粉丝,她说,每个月队里至少会组织两次文艺宣传活动,能学习不少法律知识,了解很多惠民政策。

  前段时间,陈新梅在和邻居聊天中获悉,其收到一条淘宝网退款的短信。陈新梅告诉记者:“我当时就给她说,‘这是诈骗,不要点’。这种诈骗方式粟红梅的歌词里就有。”

  说着,陈新梅就唱了一段:“全民反诈浓氛围,不贪不信不给钱,防盗防坑防诈骗,短信诈骗花样多……”

  成为“法律明白人”后,粟红梅感到本领恐慌。“当时就觉得肚子里的货太少啦。”粟红梅说,为给自己“充电”,她经常参加各种法律法规的培训,平时也会阅读相关法律书籍,观看收藏普法短视频等。不知不觉中,粟红梅积累了很多法治案例,让她的宣讲更通俗易懂。

  在农业八队,职工院落、田间地头都成了粟红梅的宣讲阵地。她聚焦乡村邻里纠纷、家庭矛盾、老年人防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用身边人讲身边事。

  “我们创作出10余首讲解法律法规的普法歌谣,共开展宣讲100余场次,让群众在娱乐中学习法律知识。”粟红梅说。

  “法治好声音”入脑又入心。这不,职工们有了事,第一时间找法、用法。

  “邻居地里打除草剂,打到我种植的棉花地里了,导致我家棉花正常生长受到了影响。他是不是侵犯了我的权益?”5月初,职工李某找到粟红梅反映问题。

  李某的棉花地与王某的地相邻,一天,王某给自家棉花地喷洒除草剂时,因风大,药飘进了李某的棉花地,致使李某的棉花受到药害,造成了一定财产损失。

  李某找王某理论,但王某认为他是在自家地里正常喷洒除草剂,不清楚是否影响到了李某的棉花生长,不赔偿。

  听完叙述后,粟红梅联系相关人员和双方当事人,一起来到现场查看,统计、分析棉花的受损面积和受损程度。

  在确定基本事实后,粟红梅从民法典中侵权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及查证的情况和地邻关系、连队邻里关系等方面入手调解,向双方当事人讲起因、谈损失、分责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讲述诉讼的影响、调解的便捷。

  最终,双方当事人在相互谅解的基础上,达成了一致意见,现场签订调解协议书,王某赔付李某农作物损失1000余元,双方握手言和。

  在粟红梅的办公桌上,放着十余本调解记录本,翻开最新的一本,密密麻麻的文字详细记载了每日调解的事情经过、结果。这是调解记录,更是民情日记,字里行间体现出粟红梅处理矛盾纠纷时的真情与公正。

  “作为‘法律明白人’,仅有帮助群众化解纠纷的热情是不够的,要讲情,更应该说法。今后,我将带动更多的村民学法。”粟红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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