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旧案重启 24年前欠款被要回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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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记者 张秀 通讯员 邵振录)“没想到24年前的案子还能执行成功,太感谢你们了!”8月3日,张某来到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将两封感谢信和一面锦旗送到该院党组书记刘晓手中。

  1996年11月,肖某向张某借款6.5万元,欠条上写明:肖某欠张某购车款5万元及其他损失1.5万元,3个月内还清。可过了还款期限,肖某一直未还款。

  1997年7月,张某将肖某起诉至乌市水区法院。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肖某偿还张某欠款6.5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官调查发现肖某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终结本次执行。

  今年6月,张某了解到,肖某家庭经济条件好转,便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因20年前案件未录入法院系统,执行法官多方努力,重新启动原案的财产查询程序,发现肖某名下有大额的理财产品,法官随即恢复案件执行程序。7月29日,该案案款划扣至水区法院执行案件专用账户,并发还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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