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冻液桶当警示牌 合适吗?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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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昌吉讯(记者 韩晋 通讯员 任圣浩)高速公路上发生意外情况,需要停车时,必须按照规定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三角警示牌,并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否则,极易引发交通事故。

  7月24日19时50分许,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昌吉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G30连霍高速乌奎线五工台收费站附近,一辆半挂货车因故障停在第二车道,过往车辆纷纷紧急避让,十分危险。

  接警后,民警一边迅速赶往现场,一边告知货车驾驶员马某做好安全防护。谁知马某并未按照要求摆放三角警示牌,而是将一个防冻液桶摆在车辆后面,致使后方驶来的一辆小轿车躲避不及,撞到半挂货车尾部,好在无人员受伤。

  小轿车驾驶员陈某惊魂未定:“我根本没看到前面有车,也没明显标志,到跟前时已经来不及了。”

  目前,该事故正在处理中。

  ■交警提示

  高速公路上,车辆发生故障或遭遇交通事故时,要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车辆能够移动的,应迅速移至右侧应急车道或就近驶离高速路。车辆受损无法移动时,驾驶员应当开启双闪警示灯,在车辆后方150米外设置三角警示牌,组织车上人员撤离到安全地带,并拨打12122报警,等待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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