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晒式”等红灯不可取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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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记者 韩晋 通讯员 付琳

  连日来,乌鲁木齐市持续高温,出行的人们也做足了防晒准备:防晒霜、防晒服、防晒膜……不过,对于开车的市民来说,影响交通的避晒方法不可取。

  所谓“避晒式”等红灯,即车辆行驶过程中,为避晒,在交通信号灯前,距离机动车停止线较远的树荫下等红灯的行为。

  7月28日18时30分许,乌市实时气温35摄氏度。记者途经长春路西二巷时,发现等待红灯的车队分成了三段,仔细观察,原来,其中两辆车并未紧跟前车,而是空开近两车长的距离。再看,两车停下的位置刚好有一片阴凉,意图不言而喻。

  绿灯亮起,两车跟上,原本可以通行10辆车的绿灯期,勉强通过了五六辆车。

  随后,在昆明路南向北方向,记者目睹了类似的情况:该处车辆排队较长,中间的“乘凉车”将队伍一分为二。

  正方

  驾驶员袁凯:我驾龄十几年,夏天开车经常这样,没觉得有问题,又不是交通违法,车队前进时,及时跟上就行了。

  网友大饼:夏天等红灯太遭罪,哪怕就停2分钟,也是又热又晒。在阴凉处停车可以理解,没必要计较。

  7月27日16时左右,乌鲁木齐市南湖北路王家梁路段一处红灯前,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交警大队七道湾中队指导员冯彦斌走向排队等待的一辆越野车:“为何不跟上前面的车?空这么大的距离?”“这边不是有阴凉嘛,太热了。”驾驶员不好意思地答道。

  冯彦斌告诉记者,这种“避晒式”停车会使车辆与停止线或者前方车辆拉开过长的距离,大大降低路口通行效率。同时,还有可能造成后方车辆压线变道超车,存在安全隐患。

  “另外,不按常理突然停车,还会导致后方来车误判前车行驶轨迹,增加交通事故发生率。”冯彦斌提醒广大驾驶员,遇到停止信号灯时,未按规定依次停车,故意保持过长车距,可以认定为违法停车。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道路上临时停车的,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被处以20-200元罚款。

  反方

  驾驶员李维:道路拥堵,这样的人“功不可没”。大家都热,此行为太自私。

  网友琪哥:“避晒式”停车会影响通行效率,设置红灯待行区,就是为了绿灯的时候多过点车。如果人人都这样,岂不是浪费大家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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