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司法厅明确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29
A+ | a本报乌鲁木齐讯(首席记者 张蕾 通讯员 郑瑞萍)7月24日,自治区司法厅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以下简称《事项清单》),明确了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基层法律服务等5个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的实施主体、政策法律依据、监管抽查内容、被检查对象、检查方式。
《事项清单》对加强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基层法律服务等的监督管理,提高事中事后监管的效率和执行力,实现科学监管、规范监管、有效监管具有积极意义。各地(州、市)、县(市、区 )司法行政机关也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管理权限,制定并及时动态调整本单位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事项清单。每年组织实施抽查,不断促进法律服务行业健康规范有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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