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建议消除小区“飞线充电”隐患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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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刘文惠)近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在调查走访中发现,辖区某住宅小区内存在部分居民私拉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的现象。为消除安全隐患,依法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该院对此展开调查。
检察官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发现,辖区内某自建房区域和某小区内均存在居民从家中窗户私拉电线至楼下为电动车充电的情况,有的电线长期悬挂在空中,日晒雨淋,没有任何支撑与保护措施;有的插线板距离地面一两米,来回摆动,易与墙体发生摩擦导致漏电起火。“飞线充电”对住宅区的消防安全构成较大隐患。
检察官分析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后,认为小区内出现“飞线充电”的原因主要有三种:一是部分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不强,为了图方便,不到小区配备的充电岗亭充电,而是自己拉线充电;二是小区物业管理不到位;三是居民的违规行为是动态的,监管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的实时监管。
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官走访了应急管理局、建设局等相关部门,介绍了该案的相关情况以及所涉及的法律适用、事实认定、职责分工等问题。之后,该院对头屯河区建设局和片区管委会下发检察建议书,建议对“飞线充电”行为依法监督管理。
下一步,该院将加强与行政执法机关的配合协作,继续依法履行公益诉讼职能,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切实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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