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公安局党委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分类:1版 要闻导读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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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乌市公安局党委扎实推进巡察整改工作

  确保改彻底改到位见成效

  本报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乌公宣)2020年6月6日-7月17日,乌鲁木齐市委第四巡察组对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党委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1月5日,巡察组反馈了巡察意见。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乌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对标对表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10条内容27个具体问题,制定出台整改方案和81条具体整改措施责任清单,明确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整改时限。

  针对巡察组反馈的政治理论武装不够扎实、学用结合不够紧密等问题,乌市公安局党委通过压实主体责任、加强学习教育、开展系统培训、健全干部队伍、优化便民举措、提高服务质量等有效工作措施,集中力量全力转变工作作风,切实解决了一系列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组反馈的27个问题,乌市公安局已将其中24个问题整改到位,未整改到位的3个问题正在积极推进中。下一步,乌市公安局党委将严格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持续抓好各项整改工作,不断转变工作作风,健全完善长效机制,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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