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枫桥经验”,巧化矛盾促和谐
分类:资讯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古力革那·吾拉尔别克 发布时间:2020-09-16
A+ | a邻里邻居本应该和睦相处,然而小事化解不力,就可能使本应和睦的邻里关系变了味道。近日,阿乌利亚乡阿乌利亚村的两户人家差点就让邻居变成仇人。
9月14日,阿乌利亚村的一位阿姨阿某带着愤怒表情来到警务室请求民警的帮助,据了解,阿某和艾某本来是好朋友、两人关系处的非常亲密,每天相约一起锻炼身体,一起买菜,可就在几个月前,阿姨艾某的小孙子来看望阿姨,并且住了一段时间,孩子调皮总是在对方家的墙上画画,导致阿姨阿某非常不满,于是,阿姨阿某和艾某沟通此事,一个说话方式过于激动,另外一个护子心切,沟通并不顺畅,导致昔日的好姐妹产生了对立。这一来二去,怨气就越积越深,影响了邻居的关系。于是,民警专呈上门,想让两个好姐妹坐在一起,开诚布公的解决矛盾。
调解初始,双方都互不相让,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导致调解不成功,眼看一对老邻居就要成为“仇人”,民警决定采取各个击破,分头做工的办法,从法律角度讲明利害关系,又从邻里关系方面阐明和解的重要性,准确切中双方矛盾点,使双方真正认识到“和为贵”的重要性。
民警两个多小时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感动了两位阿姨,这对“好闺蜜”的脸上又重见了往日的深情,最终同意不再计较此事,两个老邻居在民警的见证下握手言和,保证以后和睦相处,民警也由衷的笑了。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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