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悉心调解 欠款兑现“指日可待”
分类:律师说法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记者 张蕾 通讯员 史光耀 发布时间:2026-01-13
A+ | a近日,在和硕县人民法院调解室里,赵某和周某的借款纠纷在法官调解下顺利化解。
2024年春,和硕县种植户周某扩大辣椒种植规模,可由于前期投入太大,资金周转出现困难。
情急之下,周某想到做农资生意的同乡赵某。两人平日关系不错,赵某借了12万元给周某。
谁料当年辣椒市场收购价格起起落落,加上部分订单回款延迟,周某无法全额偿还借款,东拼西凑只还了3万元本金,剩下的9万元本金及利息一直拖欠。
赵某多次索要无果后,2025年12月,将周某诉至和硕县法院。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经与双方沟通了解到:周某并非恶意拖欠,实在是受辣椒产业周期影响,暂时没有还款能力;赵某念及同乡情分,也不愿把事情做得太绝。
之后,法官把双方请到调解室,拿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给周某逐条讲解民间借贷的相关规定,明确逾期还款要承担的法律后果,让他清楚自己的法律责任;给赵某分析周某的难处:“马上就要到备耕关键期,要是逼得太紧,耽误了育苗播种,对方收入减少,就无力偿还借款。”
一番情理法交融的劝解,让双方的态度都缓和下来。
法官提出分期还款的调解方案:周某在2026年6月底,也就是辣椒育苗备耕结束后,先偿还3万元;等11月底辣椒采收销售完毕,再还清剩下的6万元。赵某表示,愿意减免一半利息,但周某如果未按时足额还款,则需按原合同支付全部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这个方案既给了周某喘息空间,又保障赵某的权益,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字。法官依法出具民事调解书,赋予协议强制执行效力。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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