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说法拉理 正文

农村建房起纠纷 法官释法促和解

分类:说法拉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李续群 韩江涛   发布时间:2026-04-24

A+  |  a

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调解一起农村建房合同纠纷案。

2021年4月,时某将私宅建设工程,以包工包料的形式承包给被告白某施工,总工程款共计13.5万元。签约后,白某按时进场施工,时某陆续支付工程款10万元。当年房屋未能完工,白某答应次年开春后继续施工,却没有来。

2022年12月,时某因病离世,后续施工陷入停滞。2023年9月,白某提出继续施工,时某的弟弟念及亲情与乡情,先行代付1万元材料款,可白某收款后却迟迟不动工,经多次催促仍无进展。

4月8日,时某的父亲作为原告方将白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合同并退还超付工程款。4月9日,承办法官考虑到双方系乡亲,为维系邻里情谊,耐心组织调解。在法官的释法说理下,时某的父亲愿意再给白某一次履行合同的机会,双方达成建房补充协议,约定白某于今年6月10日前完成剩余房屋建设工程,如果违约将按照总价的20%支付违约金。

协议达成后,时某的父亲自愿撤回起诉,一起建房纠纷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 王昱涵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