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师一二一团 警调对接 解决农民工忧“薪”事
分类:司法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7
A+ | a本网石河子讯 (通讯员 谢佳音)近日,在八师一二一团司法所工作人员与该团派出所民警的共同努力下,成功化解一起劳务纠纷。人民调解的“柔”和公安机关的“刚”有效结合,让纠纷双方既看到公安机关公信力又能感受到人民调解的个性化服务。
6月16日,派出所接到报警,一二一团3连辖区发生一起劳务纠纷,为尽快妥善解决纠纷,派出所迅速与司法所进行对接,赶赴3连共同对纠纷展开调解。经了解,该连西瓜种植户王某当日在劳务市场临时雇用了5名农名工为其种植的瓜地提供包瓜保鲜服务,在结算日工资时,双方就计件劳务的标准产生了分歧,僵持不下。
司法所工作人员张强和民警首先安抚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在了解了矛盾纠纷的详细情况后,张强召集双方耐心细致为他们讲解分析利弊。张强说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雇用关系的相关司法解释,雇佣关系雇员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劳务活动,雇主支付报酬的合同。陈某等5位农民工虽然仅为王某提供了一天的劳务,但双方之间已经成立了劳务合同关系,陈某等人应当按照提供劳务之前与王某协商的劳务标准和给付工资的方式、期限履行合同内容,作为接受劳务一方,王某也应当按照口头约定的合同内容,向农民工支付劳务工资。”经过调解,王某最终同意支付5位农民工共计750元劳务费,本起纠纷顺利化解。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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