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司法护苗促和谐,多元解纷显实效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周荣杰 发布时间:2025-05-06
A+ | a近日,阿勒泰地区青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校园健康权纠纷案件,助力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2024年8月27日,原告阿某听到上课铃跑回教室时不慎踩空楼梯摔伤,导致开放性面部损伤、头部损伤、牙齿脱落等情况,经住院治疗产生医疗费用、护理费等经济损失。原告家长认为学校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要求学校及保险公司共同承担赔偿责任,遂向法院提起诉讼。承办法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后,考虑到案件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及校园安全责任认定,决定于开庭前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承办法官通过查阅监控视频、询问当事人及校方负责人,确认原告摔伤系意外事件,学校在日常安全管理中已履行相应义务。同时,核实原告已投保学生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公司具备理赔条件。经第一次组织双方调解,未达成一致意见,后承办法官从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及修复校园关系角度出发,又多次组织双方沟通,向校方阐明民法典中关于“教育机构责任”的法律规定,向保险公司明确保险理赔范围及流程。法官主动联系原告家长,协助其收集医疗费用凭证,确保赔偿金额覆盖合理损失,并建议校方加强安全教育,完善校园设施隐患排查机制,最终促使各方达成共识。经承办法官主持调解,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原告阿某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各项费用,双方签署调解协议,原告家长及校方对调解结果均表示满意,案件实现案结事了人和。本案通过调解机制,高效化解涉未成年人纠纷,既维护了学生合法权益,又避免矛盾激化影响校园和谐,体现了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为构建平安校园提供了司法保障。
责任编辑 闫梦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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