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架设GOIP设备被判刑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李续群 艾迪拜·艾迪汗 发布时间:2025-04-24
A+ | a石榴云/新疆法治报讯(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艾迪拜·艾迪汗报道)4月2日,巩留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3年4月至8月,米某在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诈骗的情况下,仍拉拢扎某、玉某等人,通过手机架设简易GOIP设备,为他人实施诈骗提供打电话帮助,非法获利10.3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米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判处米某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追缴违法所得10.3万元。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需提高警惕,切勿因贪图小利出租、出售手机卡或协助架设通讯设备,否则可能成为犯罪“帮凶”,面临法律严惩。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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