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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起诉丈夫与第三者返还财产 法院支持!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沙毕拉·也尔包森   发布时间:2025-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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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快速调解了一起妻子起诉丈夫与“第三者”返还赠与财产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了夫妻婚内财产的合法权益。

  胡某与赛某系合法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胡某与库某发生不正当男女关系,胡某在未征得妻子赛某同意的情况下,为第三者库某购置名牌包、首饰,并一同外出旅游,挥霍了大量钱财。赛某发现后,深感权益受到侵害,遂将胡某与库某诉至人民法院,要求确认胡某对库某的赠与行为无效,并追回相关财物或等额价款。

  承办法官在充分了解案情后,秉持公正、高效解纷的原则,在双方自愿的基础上,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承办法官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三方达成一致协议:库某同意返还部分贵重财物,并按照一定比例折抵现金返还给赛某,胡某也向赛某诚恳道歉,表示愿意回归家庭,共同维护婚姻关系。该案的成功调解,不仅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也彰显了法律对合法婚姻和夫妻共同财产权益的有力保护 。

  法官说法

  婚姻家庭关系受国家法律保护,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约定实行分别财产制外,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具有平等的处分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平等处理原则,与另一方协商并得到另一方的同意;未经同意不得擅自处分共同财产。正确的婚姻观是建立牢固婚姻关系的前提,“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本是爱情走向婚姻的浪漫归宿,在面对各种诱惑时,需要少一点冲动,多一点责任。夫妻之间具有相互忠诚的义务,而婚外情却破坏了夫妻间的忠诚信任,往往会酿成家庭悲剧。


责任编辑 周妤羲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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