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房屋买卖起纠纷 耐心调解解民忧
分类:法院 来源: 作者:通讯员 刘娅婷 发布时间:2025-04-09
A+ | a 近日,青河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2016年7月20日,原、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约定被告购买原告开发建设的房屋,合同总价36万余元,原告依照约定于2016年7月27日前将楼房交付被告使用至今。被告支付首付款3.2万元,剩余32万余元购房款一直拖欠至今未付,因此原告主张被告支付剩余购房款以及逾期支付而产生的利息共计52万元。
经承办法官实地走访,了解到双方当事人目前所争议的房屋已有住户,考虑到在不损害现有住户的合法权益的情况下,本着一次性解决当事人之间的纠纷,承办法官多次找被告了解情况,并与其进行深入的沟通,同时也了解到目前被告确有暂时性的困难。为彻底解决双方的纠纷,法官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并耐心劝说,被告答应于2025年6月30日之前给原告购房款32万余元以及违约金2万元,如果没有在规定时间内给付原告购房款以及利息,那么则按照原告欠付的购房款40万元支付,与此同时原告也同意在收到购房款后积极协助被告办理房屋不动产证书,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握手言和,至此一段长达8年的纠纷圆满化解。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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