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人民法院开展职务犯罪观摩庭审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通讯员 周荣杰 发布时间:2024-05-31
A+ | a为充分发挥公开庭审的直观警示作用,进一步强化以案为鉴、以案释法的效果,营造风清气正的浓厚氛围。5月27日,青河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职务犯罪案件,并邀请了该县四套班子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纪委监委、组织部、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企业代表、各乡镇主要领导等170余名领导干部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氛围庄严肃穆,合议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犯罪事实及量刑进行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和被告人陈述等环节,庭审过程中依法保障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各项诉讼权利。被告人自愿认罪悔罪,案件择期宣判。
典型案例是最好的“教科书”。庭审结束后,旁听人员纷纷表示,“庭审现场”变为“警示课堂”,警示教育让人深受警醒。在今后工作中将以案为鉴,从这次的反面案例中吸取教训,不断强化党性修养、树牢宗旨意识,守好廉洁底线、忠诚履职尽责。
责任编辑 李冰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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