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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推进“三个规定”落实落地 ——叶城县人民法院召开第四季度“以案促改“暨“三个规定”警示教育大会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治报网   作者:张金存   发布时间:2023-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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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治报网讯 近日,叶城县人民法院召开2023年第四季度“以案促改”暨“三个规定”警示教育大会,会议传达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案件“三个规定”的17条措施》的通知 《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2023年第三季度“三个规定”正反面典型案例》 《关于叶城县人民法院2023年前三季度贯彻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情况的通报》,通报了我院两起违反“三个规定”反面典型案例和2名“长期零报告”干警的处理决定,违纪干警作出深刻的检查。

通过案例剖析,深挖典型案件背后反映出的问题,以案为鉴,让干警真正有所触动,时刻自警自省,防微杜渐,确保不发生违纪违法行为,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引导可能存在违反“三个规定”有关问题的干警放下包袱,主动填报并向组织讲清问题。

会议指出,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即《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工作是摆在全院干警面前的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全院干警要坚定不移扛起全面从严管党、治院的政治责任,充分认识落实和深化“三个规定”填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坚决捍卫“两个维护”、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贯穿到法院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会议强调,一要进一步认清“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认真学习领会,牢记于心,切实让“三个规定”发挥全面从严治党的“警戒线”、维护司法公正的“防火墙”、干警干事创业的“护身符”作用。二要以案为鉴,汲取教训,自觉强化“三个规定”是硬规矩而非软规则的意识,让落实“三个规定”成为自觉行动。三要准确把握“三个规定”政策要求,厘清政策界限,做到“逢问必录”、主动记录、如实记录,随时报告。四要规范对外接触交往,净化自己“生活圈”“朋友圈”。五要守好思想“红线”和行为“底线”,坚决不碰“高压线”,确保依法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维护人民法院良好形象和司法公信力。

责任编辑 周妤羲 王昱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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